沃尔玛收购失算? 一面是资金与品牌助力,一面是外资控股下的运营约束,1号店正努力消化来自沃尔玛的扩股投资。 近日,1号店已将其B2C电商网站(yihaodian.com)上带有面向第三方开放服务的电商频道,如1号商城、1号团、名品特卖,整合为独立域名(1mall.com)的电商网站,并从母平台公司纽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剥离,将资产集体注入名为上海传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新公司。 此外,1号店还计划在线下开设体验店,但开店地址均不考虑设在其控股股东沃尔玛线下实体店内,而是另选热点商圈重新立点。 有观点认为,1号店剥离并重组面向第三方业务的公司资产,或是受制于监管部门对外资控股“反垄断”的要求,而避开其控股方实体店另行选址涉足线下,也可看出1号店与沃尔玛的业务整合受到了某种程度的制约。 此外,投资之后的资产剥离,是否又是外资投资中国企业却无奈落幕的一出戏呢? 重点发展第三方服务 今年8月,商务部批准了沃尔玛对1号店的控股投资。根据协议,沃尔玛对1号店的持股比例将从17.7%增至51.3%,达到控股权。 沃尔玛为取得在华运营电商控股权的态度较为迫切,在1号店之前,沃尔玛曾提出5亿美元控股京东的要求,后未能洽谈成功。而从洽谈、接触到实现控股,双方经历了近两年,两个阶段的历程。 据相关人士表示,这两笔收购阶段在一开始就计划在内。 2011年5月,沃尔玛通过购入平安20%股份,获得1号店的股权。相比于京东商城,2011年前的1号店股东结构较为单一,便于展开收购,其中平安拥有80%的1号店股权,其余20%为1号店管理层所有。 由于在此阶段,沃尔玛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且持股比例较少,并未获得有关监管部门的重视,1号店在2011年度过了一个增长爆发期。2011年全年销售额达27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倍。 2011年底,在1号店的发展势头之下,沃尔玛以1号店的股权增发方式,将持股比例扩至控股地位。 不过,这项收购的获批,让1号店与沃尔玛双方经历了9个月的漫长等待期。 在9个月的等待之后,商务部要求在此项交易中加入限制性条款,其中规定,被收购的1号店所属公司纽海不得开展面向第三方的开放平台业务;沃尔玛也不得通过VIE架构从事1号店的增值电信业务。 商务部解释称,上述要求是出自于反垄断竞争,以及相关外资运营业务条例的限制。 这也意味着,在获得投资后,如果1号店要运营开放平台业务,只能在沃尔玛的投资架构之外进行开展;而对于在母平台上,已经倾入资源的开放平台业务,必须要进行转移。 也就是说,沃尔玛控股的1号店资产,将只是自营业务,而自营业务能做多大,1号店管理层会对其倾入多少资源,并在限制性条款的名义下会转移多少资源注入开放平台业务,都是很难算清的一笔账。 目前,从沃尔玛投资架构下转移出去的业务包括1号商城、1号团、名品特卖、服装馆等。1号商城的模式与天猫近似,1号团以实物团购为主,而名品特卖则与在美上市公司唯品会类似。 有观点认为,从首页的类目来看,也可判断1号店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更多偏向第三方服务。目前,1号店网站首页上的8个类目,除礼品卡以及原本独立运营的药品网站药品商城外,仅余下两个保留原有域名。 资源整合存疑 沃尔玛投资1号店,是战略投资还是财务投资,已看不清。 电商分析人士李成东认为,1号店吸收沃尔玛的投资,除了资金帮助外,双方资源整合的空间也充满想象。但现在来看,沃尔玛并未开始投入资源与1号店进行整合。 而在限制性条款规定后,沃尔玛对1号店的投资主体是否会被逐渐边缘化也很难说。 为了拓宽用户渠道,扩大对用户的覆盖面,并树立品牌形象,1号店即将涉足线下业务,以体验店的方式进入全国各大商圈,除商品和品牌展示外,用户在体验店内可通过互动屏,进行订单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1号店即将部署的线下体验店,也将以展示1号商城、名品特卖等开放平台性业务为主。在互动屏上,第三方合作服务商的广告可在互动屏上予以呈现。这也意味着,线下体验店的成本核算可能计入1号店,而品牌展示则更多是1号商城及其客户。 此外,1号店的线下体验店也并未借助沃尔玛线下实体店的相关资源,而是在其他卖场和商圈进行选择。 同样有涉入线下体验店计划的C2B电商CEO党启元表示,一个线下体验店的面积约在60平方米~70平方米,一年仅单个店面租金就在百万级别,且不同地段和城市价位不同。如果能够借用沃尔玛的卖场资源,不仅能够在费用上有所节省,还能共享其消费用户群。 有业内人士称,在限制性条款出台后,沃尔玛方面的态度还很难说清,双方未来能否进行资源整合仍存疑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