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规则中,第五章“通用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第三节中规定,销售飞针等物品是属于严重违规行为。那么,对于出售这些物品以及购买这些物品的买卖双方,究竟其行为如何判定?购买目的只是为了防身是否允许?对此,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的熊烈锁律师进行了解读。 国家明令禁止售卖 京华时报:淘宝卖家出售这些东西是否违法? 雄志律师事务所熊烈锁律师: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违禁品网上非法交易活动整治工作的通知》规定,飞针、电棍、甩棍、防狼喷雾、射钉枪、军用匕首等物品属于给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带来较大隐患的管制器具,该类违禁物品的销售是需要取得特殊批准的,为了堵塞危及公共安全的漏洞,国家明令禁止在网上贩卖该类违禁管制器具。 即使防身也不能买 京华时报:不少买家都表示,购买这些物品只是用于防身,这是许可的吗? 熊烈锁:由于该类违禁管制器具具有较大的杀伤力,给社会的治安和公共安全带来较大的隐患,国家对该类物品是不允许随意买卖的。尤其匕首、电棍的购买都需取得公安部门的特别批准。例如购买管制范围内刀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有关持有和使用的规定。军队和警察,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函件,向指定单位订购。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请《特种刀具购买证》,凭证购买。三棱刮刀,凭单位介绍信向批准经销的商店购买。目前,网上是禁止贩卖该类管制器具的,因此,无论购买者是否有资格购买该类管制器具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产生伤害卖家有责 京华时报:如果买家使用购买的物品从事违法行为,卖家是否有责任? 熊烈锁:卖家出售该类违禁管制器具,首先已经违反行政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卖家对此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其次,如果买家使用购买的管制器具造成他人伤害的,由于其是直接的侵权人,其应当直接承担给受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责任。但是,如果在买家无法或无能力承担赔偿受侵害人损害时,卖家应当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专家说法 买家守法意识须加强 对于网络上屡禁不止的危险品售卖和人数众多的买家现状,中国社会学会常务理事、社会学教授王开玉认为,危险品对于国家和个人都有严重危害,必须严查杜绝。 他说,管制刀具、易爆品等物品已经被国家法律严格规定,禁止在网上进行销售。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和虚拟性,如果危险商品在网上能够被随意买到,那么其在国内流通势将不可控制,这对社会的稳定极为不利。 他说,网络商城中涉及的监管部门很多,包括公安、工商、质监、医监、网监等部门,这就给整个监管系统带来不小的难度。“家家都管容易变成家家都难管。”他认为,建立以“一家机构为主导,其他部门相辅助”的监管机制,将更容易进行协调管理。 对于网络上的危险品买家,他认为,其中绝大多数为涉世未深、好奇心强的未成年人和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民众。他认为,对于这些买家来说,社会应该加强法律宣传,使之充分认识到,购买这些物品不是“探索”,而是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