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电商领域无法可依的现状有望终结。日前,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发起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已被列入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这意味着我国首部电子商务监管立法已全面启动。此次立法业界普遍关注的是,网店是否征税和网络促销规范成为立法焦点,而此前愈发猛烈的促销价格战有望收敛,行业将更加有序发展。 综合全面的电商监管法 据了解,目前,国内尚未出台一部全面的电子商务监管法律法规,法律的空白也使电子商务市场一直存在门槛过低、鱼龙混杂的现象。此前也出台过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例如《电子签名法》、《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但都是局部的有些只是部委规章,缺乏可操作性与全面性。 而本次立法明确列入2012年度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涵盖了电子商务市场中的C2C与B2C网络零售、团购消费、移动电子商务、大宗品电子交易等诸多细分领域,是我国目前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监管层面的首次立法,其意义重大,不仅关系到广大网络消费者,而且涉及到网络经营者、服务提供者、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 促销规范和征税成焦点 据透露,本次立法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网络经营者主体的准入与界定、网络经营者是否征税、网络促销规范、虚拟商品交易规范、跨境网络交易监管等方面。其中,网络经营者是否征税和网络促销规范最受业界热议。 “电子商务交易方式的特点给税收管辖权的确定带来困难,因而引起了改革传统税收法律制度。”广东省网商协会秘书长黄子荣表示,目前网购市场门槛低、鱼龙混杂,而庞大的市场需求和增长潜力,促使资质差不规范网商以最为直接的价格战来抢占市场份额。条例出台后,有望遏制目前电商行业的价格战。 另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到8019亿元,同比增长56%。而随着网购促销潮一波接一波袭来,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共接到全国网购用户的电子商务投诉近10万起,其中网购投诉占比最大,为52%。网络欺诈、虚拟商品交易纠纷、发货迟缓、订单取消、货不对板等成为用户投诉的热点。 政出多头电商无所适从 据悉,此次立法另一重点就是梳理涉及的监管部门众多,让企业无所适从的尴尬局面。我国与电子商务发展有关的政府部门主要有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公安网监等。多头管理现象不仅造成了监管的重叠,还产生了监管的真空地带。在浪费资源的同时,也没有能力从全局的角度规划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各部门均从各自工作职责出发出台有关的政策及其管理措施,相互之间存在不一致、不协调甚至矛盾的现象。 “有很多企业向我们反映,因为电子商务主管部门不够明确,行业监管存在部门利益之争,有的政府部门过多地介入企业微观活动,让本来就处于起步期的企业面临种种不必要的麻烦。”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仅如此,由于电子商务涉及网上支付、物流快递、电子认证、数据服务和信息安全等环节,在很多环节均设有行政许可且手续繁杂等现象。 为此,此次立法已将梳理多头管理现象纳入立法规划。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