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0531新规如下: 尊敬的阿里妈妈会员: 为了进一步提升商家消费者体验,阿里妈妈将对营销平台进行全面升级,发布全新的淘宝客会员成长体系,阿里妈妈与您共同成长! 1. 淘宝客会员等级介绍: 淘宝客会员等级是为了向会员提供更好、更专业、更贴心的服务,不同级别的淘宝客会员可享有不同的权限。 2. 淘宝客会员等级标准及权限介绍: 淘宝客会员等级目前包括6个等级,主要以会员的推广能力和信誉为依据,具体的对应关系如下: 级别注册时间上个自然月的淘宝客结算收入(X)/上个自然月产生淘宝客结算收入的天数(Y)特殊权限通用权限 金冠注册满三个自然月X>1万元,且Y≥15天 淘宝客API、淘宝客搜索产品推广、天猫推广跨店结算 除前述特殊权限外的其他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单品/店铺自助推广、组件推广、淘点金等) 皇冠注册满三个自然月3000元 淘宝客搜索产品推广、天猫推广跨店结算 钻石注册满三个自然月1000元 红心注册满三个自然月300 普通注册满三个自然月X≤ 300,或者Y<15天/ 新用户注册不满三个自然月 注: 1) 淘宝客搜索产品推广:是指搜索框推广、频道推广、淘宝客推广搜索链接等最终着陆页域名为s8.taobao.com或search8.taobao.com的淘宝客推广; 2) 天猫推广跨店结算: a) 指买家通过推广者的淘宝客推广链接进入天猫网站,在浏览器未关闭时又进入其他卖家的店铺/宝贝页面,且同时符合淘宝客相关协议规范的约定,则可获得其他卖家支付的淘宝客佣金; b) 阿里妈妈网站(u.alimama.com,下同)内与天猫相关的产品或页面推广链接的生成。 3) 淘宝客的会员等级符合上表要求后,可申请开通相应的特殊权限,特殊权限开通的其他要求详见阿里妈妈社区>联盟通告:club.alimama.com/thread-htm-fid-54.html 4) 通用权限的开通,除淘宝客会员等级符合上表要求外,还应遵守阿里妈妈公布的其他要求。 3. 升级规则: 1) 以自然月为单位,每月1日依本公告第2点内的标准,对淘宝客的会员等级进行重新评定; 2) 淘宝客会员等级月度变化,仅适用于上个自然月无处罚记录的会员。 3) 升级幅度每次限升一级,不可跳级。 举例:2013年4月份您的淘宝客会员等级为红心,且您的账户未被处罚、无扣分,2013年5月1日重新评定时,若您达到皇冠级别标准,但基于幅度限制,系统将自动将您的会员等级调整为钻石。 4. 降级规则: 1) 非处罚降级:连续两个自然月不满足当前级别的标准,将会降级。降级后,已开通的相关权限也会跟随等级变动调整;降级在每月1日执行,且每次只降一级。 2) 处罚降级:处罚降级时,可越级降级;若当月因处罚导致淘宝客会员等级降级的,下个自然月不能参加升级;若最近一年累计处罚扣分在11分及以上的,会员等级将始终只能为普通级,不能参加任何月份的升级; 3) 若连续二个自然月的淘宝客结算收入为0,淘宝客会员的等级将直接降低为普通级别。 5. 违规扣分规则及对会员等级的影响: 每次违规对应的处罚扣分处罚方式(可执行一种或者几种处罚的组合) 每次1~6分 (视违规严重程度扣分) 1) 警告 2) 限期整改 每次11~25分 (视违规严重程度扣分) 1) 关闭部分或全部淘宝客推广软件功能权限; 2) 不予结算相应已产生及当月将来产生的部分或全部淘宝客收入; 3) 不予结算相应已产生及当月将来产生的部分或全部淘宝客收入,同时直接扣除未提现的其他淘宝客收入; 4)不予结算及(或)直接扣除相应阿里妈妈账户下已产生或未产生的部分或全部收入; 每次41~50分 (视违规严重程度扣分) 1) 终止阿里妈妈合作,关闭阿里妈妈账户(即永久冻结阿里妈妈账户,下同)、禁止淘宝客登陆阿里妈妈网站及使用阿里妈妈账户登陆的其他网站,并直接扣除该阿里妈妈账户内已结算未提现的所有收入 2) 对严重违规的淘宝客,停止所有与其有关联的阿里妈妈账户(下称关联账户)合作,关闭所有关联账户、禁止关联账户登陆阿里妈妈网站及使用阿里妈妈账户登陆的其他网站,并直接扣除所有关联账户内已结算未提现的所有收入。 3) 限制淘宝客再注册成为阿里妈妈网站会员 违规扣分规则说明: 1)若单次违规同时对应以上表内几种处罚,且各处罚对应的处罚扣分属不同级别,则按从高原则进行扣分; 2)若单次处罚扣分时间超过12个自然月,则此次扣分清零;但处罚扣分清零不影响对应处罚的生效和执行; 3)对于最近12个自然月累计扣分在11分及以上的淘宝客,其淘宝客会员等级将始终只能为普通级,且不能参加任何月份的升级; 4)最近12个自然月内的多次处罚扣分可以累计,当扣分累计分值达到下一档次时,系统将会自动按下表给予一次新的处罚: 累计扣分档次处罚方式(可执行一种或者几种处罚的组合) 1-10分区间 1) 警告 2) 限期整改 11-40分区间 1) 关闭部分或全部淘宝客推广软件功能权限; 2) 不予结算相应已产生及当月将来产生的部分或全部淘宝客收入; 3) 不予结算相应已产生及当月将来产生的部分或全部淘宝客收入,同时直接扣除未提现的其他淘宝客收入; 4)不予结算及(或)直接扣除相应阿里妈妈账户下已产生或未产生的部分或全部收入; 41-90分区间 1) 终止阿里妈妈合作,关闭阿里妈妈账户(即永久冻结阿里妈妈账户,下同)、禁止淘宝客登陆阿里妈妈网站及使用阿里妈妈账户登陆的其他网站,并直接扣除该阿里妈妈账户内已结算未提现的所有收入 2) 对严重违规的淘宝客,停止所有与其有关联的阿里妈妈账户(下称关联账户)合作,关闭所有关联账户、禁止关联账户登陆阿里妈妈网站及使用阿里妈妈账户登陆的其他网站,并直接扣除所有关联账户内已结算未提现的所有收入 3) 限制淘宝客再注册成为阿里妈妈网站会员 阿里妈妈 2013年5月31日 以上信息来自阿里妈妈联盟公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