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些大多都是一直在打击的问题,只是多加了几个条款,现实情况大家也看到了,惨不忍睹,并且很多还越来越猖獗,越来越铺天盖地,很多甚至直接影响到了用户上网。我想这也是近大半年相关单位越来越重视打击互联网垃圾信息,净化互联网广告环境的原因了。
只不过长路漫漫,很多事情没有搞定就出一个新规,再没搞定就再出一个新规,何时是个头?只能一点点一点慢慢的继续加强管理,严格打击了,这不是一二条规定能够解决的问题,所以,不要在那里各种奇妙的猜想,各种灭世论了,玩呢? 不过,这次的新规对于微信公众号运营的影响,抛开一些常规的规定,有2个点我想说一下: 1、互联网广告新规中有这么一条:不得利用虚假的统计数据、传播效果或者互联网媒介价值,诱导错误报价,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 这一条非常重要,之 前是没有的,它打击的就是各种刷数据的行为,比如刷微信阅读、刷投票、刷网站流量、刷点击数据等等。之前微信虽然也在打击这方面的行为,但是没有明确的法 律法规,现在对于这个“虚假统计数据”有法律规定之后,微信办起事来也会更加方便,虽然不可能断绝,也不会一下子灭了这个圈,但希望有一定的限制与处理依 据。 2、就是微信公众号里面的推广软文,是否也要显著标明“广告”? 按照新规规定: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都是互联网广告。但是,这个规定太泛了,比较模糊,难道我文章里面出现了一个商品名就属于广告了? 所以说,这个不好去衡量,目前还是有很多争议,我觉得暂时是不会怎么样的,毕竟概念模糊了,怎么说都有理。而且,想 想看,微信公众号这么多,每天发出去的微信文章就更多了,如何去检测哪些有商品广告?不可能靠自觉吧?所以我觉得这还不算什么问题,不至于“公众号广告做 不了了”“新媒体广告服务要完蛋了”。
总而言之,首先不要一惊一乍的,洞悉最新行业规定是好事,但不是拿来吓人的。先了解新规,再解读以及讨论,不要听风就是雨。 所有的新规出来,肯定不是直接就把各种反面例子给吓死了,还是靠监管与执行力度,监管上不来,多严厉的规定也不会有人害怕,而打击执行力度不行,同样也会形同虚设。 说真的,最近半年,相关部门各种打击互联网虚假信息、垃圾广告、*情信息的举措不断,各个平台也都在积极的完善平台机制,净化平台环境。进步确实是有的,这个不可否认,我也非常能感受到他们做这个事的决心。只是路要一步步走,新规能掀起多大风暴,我们也只能拭目以待了。 源自木木博客(),公众号:木木老贼(mumuseo),一个什么都谈谈的营销运营号。给在理想道路上努力打拼的营销运营人,加点燃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