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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失只赔运费三倍 专家呼吁立法打破霸王条款(3)

时间:2012-12-27 10:14来源:网络 作者:跌名 点击: 我来投稿获取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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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八月,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涉及霸王条款的申诉,在4个月里累计达到1000余件,快递行业就占到94件,位居榜首。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曾在2011年对11家

  今年八月,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涉及霸王条款的申诉,在4个月里累计达到1000余件,快递行业就占到94件,位居榜首。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曾在2011年对11家快递公司进行调查,其中10家都存在着霸王条款。邱宝昌认为快递企业为了保护自己所以制定了相关的所谓条款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往往吃哑巴亏。这种情况下,需要尽快梳理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消费者受到损害。他说:“一定要排除部门的利益,一定要把这个部门的声音降低到最小,企业的声音降低到最小,所以我认为,针对目前的现状应该对我们邮政法,关于邮政快递的赔偿上,物品丢失上,以及对快递业务这种规范上应该要重新修订和完善。”那么,应该如何进一步完善对物流快递行业的立法监管呢?为此记者联系了国家邮政局,宣传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加强快递市场管理,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 2012年立法计划》要,国家邮政局已经起草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目前意见征集已经结束。但对于是否会修订《邮政法》,工作人员没有给出明确回答。与此同时,记者联系了国家工商总局 ,希望了解将如何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但截至节目播出,记者并未收到任何答复。

  五、快递立法迫在眉睫

  据统计,每天有2000多万件快递包裹在中国大地上被运送投递,一年下来,这个数字是73亿件,如果以每件包裹价值100元计算,这些包裹总值730个亿。73亿次的消费人群,几百亿的巨大市场,上百万的快递从业人员,如果我们的法律法规没有跟上,而让消费者受损害、让行业畸形发展,这种乱象所带来的危害,其后果难以估量。这几天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无论是消费者还是行业专家,甚至包括快递公司自己,他们都希望相关的立法能够尽早出台。我们的主管部门和立法机构,能否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尽快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来源中央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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