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毛巾哥”在上述文章中表达的观点相似, 价值兄认为,创业者历经千难万险创业不易,对于具体来说,确实在以往很多案例中模仿、抄袭中小创业者优秀产品的案例比比皆是。但作为创业者来说,维权和寻求公正评判的结果几乎不可能。用公开声明或者致XXX大佬的公开信等方式,本就是不得已而为之。 互联网巨头们凭借着资源丰富,技术实力扎实,运营策略丰富,以及平台流量、用户等领先,往往在各种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因此, 一些互联网巨头们采取“跟随策略”——等待创业者们创新性地研发或者推出新产品,互联网巨头们等待其获得用户认可和市场口碑后,进行模仿和抄袭,往往能取得后来者居上的地位,但对于创业者来说却犹如晴天霹雳一样。 因此,对于互联网的每一款产品,巨头们应该与创业者携手合作,而不是抄袭后至对方于死地。巨头们,请给创业者们留条活路吧。 截至5月24日凌晨,网易官方并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