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御基金创始合伙人卫哲在一次演讲之中把“共享经济”和“分享经济”做了区别,“分享经济”是盘活闲置资源,“共享经济”是投入增量资源;而在此前这个术语一直在互换使用。Uber、滴滴出行、Airbnb(爱比邻)、小猪短租等都称过自己是“共享经济”,如今投资人为了把当下一波由“共享单车”带来的扎堆的“共享”项目区隔开,把他们归为“分享经济”了,卫哲表示,他看好分享经济,不看好需要增量投入的共享经济。 这个划分方法尽管不属于白皮书式的,但是给出一个清晰划分,免去了很多口舌争执。在2016年下半年摩拜单车联合创始人兼CEO王晓峰参加媒体峰会时一直被问:“摩拜的共享单车究竟是分享经济还是共享经济?”王晓峰直接告诉那位记者,要是把这个问题搞清楚的话他就不会工作了!他只想做造更多车,让更多不开车而骑车。 此前ofo在融资之初的对外口径一直讲的是:“我们不生产自行车,我们只连接单车”,ofo一直在回避称自己是做自营,而说自己是“平台”,从而增强投资人信心。在遇到摩拜单车这样的强敌,以及快速崛起的有拜单车、小蓝单车、小鸣单车等,ofo不得不无限期搁置其“以1换N”计划,而与飞鸽、凤凰等自行车厂商生产单车。目前还没有哪一家共享单车有能力去盘活存量自行车,那压根就是一个从未落地的故事。 创业本身就是这样,设想的是A,做出了B,最后模式跑通的是C,现在大家都心照不宣地把“共享”理解为“租赁”的学名,以致于本文为了方便媒体老师审核而不得不使用一个错误的名词“共享单车”,准确地讲应该叫做,“民营租赁自行车”或者借助移动互联网运营的智能单车。 2.“共享X”妖风四起,但只有共享单车能讲成故事 眼下这波共享经济热是受了“共享单车”的刺激,一些创业者怀着阿Q“和尚摸得我就摸不得”的心态,你造出个自行车都能找到融资,我凭什么不能出个共享充电宝、共享篮球、共享雨伞呢? 笔者曾在一个咖啡厅试用“共享充电宝”,与“共享”沾边的是要扫码支付才能使用;笔者随即在朋友圈发起了“共享充电宝是不是伪需求”的讨论话题,有人将其视为刚需;有人提出如手机没电停机该如何扫描支付之类的质疑。当笔者携友再次光临这家咖啡店试图尝试共享充电宝时,惊讶地发现所有的充电宝都被搁置角落、耗尽电量! 以“共享”之名大抢风头的还有共享雨伞、共享篮球等,一个月前就有创业者请人做“共享冰箱”BP,不得不说现在创业者的确是不走心了,连忽悠的融资的BP都不想做了。共享单车风口引爆,让很多投资人开始迷茫,一些直觉上判断“必死”的项目,依赖资本的输血成为炽手可热的“风口”,以致于其他“荒诞”项目冒出来时,让不靠谱的创业者有了希冀,并YY他们的项目对风投们有利用价值。 但产品推向市场后,往往一两个产品细节跑不通就容易成为“死穴”。以共享充电宝为例,创业者是否考虑谁为充电宝续航的问题?充电宝、雨伞并没有要求用户身份证号信息,本身也不容易让用户又缴纳押金的冲动! 即使商业模式是成立的,也要看是什么样的人玩,模式再好草台班子也做不出来。摩拜CEO是前Uber上海区总经理,ofo的幕后操盘手实际上是滴滴系如王刚、朱啸虎、程维等,COO张严琪是前Uber西北区总经理,优拜创始人余熠是大众点评团购及电影O2O负责人等等,此外,在共享单车行当里一些城市总经理很多都是以往团购大战、O2O大战那一批老人。 目前看来,在众多共享的项目之中,能够引爆消费者市场,形成商业模式闭环的仍然只有共享单车,讲故事,讲成故事是两回事,其他很多都是“泡沫”,在投资人江南愤青(陈宇)看来,“泡沫”并非贬义,往往意味着机会,只有泡沫才有预期估值和收益,投资人退出才能得到收益。这或许也是他们存在的理由。 谬误一:共享单车的商业模式之一是用滞留押金做理财 2009年商务部就出台了预付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确定一个商业银行账户作为资金存管账户,并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资金存管协议应规定存管银行对发卡企业资金存管比例进行监督,对超额调用存管人得额的资金的指令予以拒绝,并按照备案机关要求,提供发卡企业资金存缴情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