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首次代币公开预售”的ICO,因具有简化融资流程、跨越国境、不设融资上限、交易更具流通性和便利性的优点被广泛用于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题。然而,在简单的融资流程与巨额的融资规模不相匹配的情况下,监管不到位、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 ICO项目同时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钛媒体注:一位来自金融科技投资领域的钛媒体作者在深入研究ICO后,曾发表了观点文章《ICO是不是一种新型网络诈骗》,提出了自己的担忧。钛媒体记者徐有伟则综合几位业内人士的观点,再次探讨ICO的创新和风险: ICO即“首次代币公开预售”,是区块链初创公司以发行初始产生的数字代币为项目进行融资的方式。其具有简化融资流程、跨越国境、不设融资上限、交易更具流通性和便利性的优点便于解决初创的企业融资难题。 然而,在简单的融资流程与巨额的融资规模不相匹配的情况下,监管不到位、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 ICO项目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如何适度监管ICO,使之趋利弊害成为目前各界关注的焦点。 ICO:区块链企业全新的融资方式?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即首次代币公开预售,有文献称其为“Initial Crypto Token Offering”译为,初始加密代币发行。它通常指一家区块链创业公司,不以公司股票或债券为融资工具,而是直接发行自己的数字代币,交换比特币、以太币等较为流行的数字货币,以达到融资创业的目的。 发起者一般认为,这些代币不代表公司股权,也不代表公司债权,并认为ICO代表了创业者获得资金的一种全新机制,将绕直接开备受监管的IPO。 意味着你仅仅需要花费一些代币来驱动这家公司开发的应用程序,在代币发行量有算法约束的情况下,如果该公司的应用程序受欢迎,继而使用者就会随之增多,则其代币与日俱增的需求将推升代币的价格上涨,代币持有者因此而能获得收益。 ICO项目真的是三不管吗? 根据OKCoin币行区块链与数字经济研究院认为: 客观上说,从区块链技术上看ICO,可以说是先进的区块链技术在众筹领域中的应用和发展。如果投资者获得的代币对应的是创业项目的产品或服务,那在法律上可以将其行为界定为“众筹”,或者是“产品型众筹”“预售型众筹”。 即项目发起人最终提供项目的产品,参与ICO的投资者预先把资金支付给融资者,以获得优先得到产品的权利。这种融资的方式可以满足用户优先获得独特产品的心理,也可以让创业者测试了市场的反馈,进而获得早期开发和生产的资金。 如果ICO是在这种情况下以合规的众筹形式进行,投资者获得的预售代币只是兑换产品的凭证。在整个过程中发起者仅仅是拿数字代币作为一个介质罢了。 而实际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那些发起ICO项目的创业者一般会向投资者表示,在ICO中出售的代币不是权益,不承诺任何利润,代币仅仅代表产品的使用权。 总之,发起的项目实实在在需要区块链技术,需要参与者购买代币作为“支持创新的燃料”来驱动整个项目,不违反任何法律。 然而,ICO并非真的三不管。在国外,则已经有政府监管部门开始对ICO进行关注并且进行严格的监管。今年3月初,加拿大证监市场监督机构就向使用区块链技术的企业发出警告,其所进行的ICO有可能触犯了法律。 在当时加拿大证券监管机构发出的声明中就指出,认为它刺激了过度投机和欺诈行为,未来ICO将归属加拿大证监会管辖,其中包括登记或提交招股说明书的需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一次研讨会中直言:“从制度建设出发,我们应该尽快在法律上给予ICO一个说法,一个完整的监管框架,对于促进整个区块链行业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而一位资深行业者表示:“如果对当前的ICO项目不能有效监管,它甚至成为悬在行业面前的堰塞湖,甚至将会对新兴的区块链行业带来不利的影响。 如果监管者能够将ICO项目进行规范,我们也看其未来的发展,它将会给初创企业融资带来便利,加速促进数字资产行业支持实体,但眼下不少ICO项目确实存在一定风险。” 对此,OKCoin币行区块链与数字经济研究院认为,ICO作为区块链初创企业的一种融资形式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创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