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与空的联合创始人杨烨忻提出了一个方法论或可参考(大意):营销需要目标拆解,每个不同的阶段都需要有不同的目标,但并非每个阶段都适合或者说需要品牌植入。企业营销是漏斗,在事件后端收割或更适合。 三、营销需要攫取用户注意力,营销的竞争对手是所有吸引用户注意力的内容 在信息碎片化的当下,用户注意力已经成为最为稀缺的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论是营销,综艺,明星本身都是为了攫取用户注意力而存在的,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用户的青睐,进而实现内容的链式传播,对广告来说也是一样。 广告本身就是攫取用户注意力的一种方式,这导致的结果是广告的竞争对手其实并不是其他广告,而是所有可能吸引用户注意力的因子。只有在传播的一个特定时间点能最大化的PK掉其他转移用户注意力的产品,广告才可能获得成功,这对广告来说是巨大的挑战。用户本身喜欢的是内容而不是广告,所以广告首先要将自己变成内容或者以某种特别的方式将广告和内容合二为一,才有可能PK掉其他的内容获得广泛的传播。 番茄炒鸡蛋以视频内容的方式来激发用户心目中的亲情,逃离北上广以文字为媒介撩拨用户脆弱的神经,网易云音乐地铁专列将跟帖内容和广告有机结合实现了独特的内容性广告,都获得了广泛的传播。但悲观的是,对大多数的企业营销来讲,很多企业的营销连其他广告都没有PK掉,在广告行业都没能脱颖而出更不用说与内容争抢用户注意力了。 四、刷屏级的营销不常有,稳住稳打同样有效 每年出产数万条广告,数百个综艺,数千部电影,但真正能够刷屏的只是凤毛麟角,对大多数营销来说,都不太会有出头的可能性,而哪怕是同样的营销,同样的品牌和创意公司,也很难能持续的产生爆款,因此刷屏尽管有套路,但结果仍然具有较大的不可确定性,寄希望于通过一个项目刷屏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对于品牌来说,立足于现状,将品牌的诉求传达清晰,稳抓稳打更加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操作性,“买卖二手车,当然上瓜子”,“充电五分钟,通话两小时”持续轰广告炸同样取得了极佳的效果,而成果更为可控。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在刷屏级的营销案例背后总是有负面的声音(即使是公益也是一样),伴随着争议又引发了更大规模的讨论,形成了迥异的两个阵营,但营销就是营销,大多数营销成不了艺术品,也不值得深究讨论,也根本经不起讨论。对于营销人而言,在事件营销上,把握套路,撩拨人心,才有可能成就属于自己的营销案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