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这里,我们也特别想为有类似感触的从业者,提供这样一种思考视角,那就是营销人的工作价值、个人价值,其实正是通过帮助那些值得帮助的品牌,更好地实现其价值而实现的。 关于这一点,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大卫·奥格威的这段自白: “我们这些人谁都不会在半夜惊醒,为自己靠做广告养家糊口而感到不安。用丘吉尔的话说,我们继续做自己该做之事。 我们给牙膏写广告的时候,并没有什么‘颠覆性’的念头,但如果我们能做得更好,孩子们就不用这么频繁地跑去看牙医了。为波多黎各创作广告的时候,我没有什么‘罪恶’感。广告帮助这个400年来一直挣扎在饥饿边缘的国家吸引了工业和游客。为世界野生基金会创作广告的时候,我并不认为自己‘让一切变得无足轻重。’我写的广告从盗狗人手中解救了我家的狗——特迪,孩子们为此而欣喜若狂。” 现在,回到企业经营角度来继续讨论,正如前文所说,品牌创建者们迟早会发现,“将价值交付设定为营销活动的整体KPI”绝不仅仅只是“情怀”,更是企业可以依赖的商业策略。 比如,以广告活动举例来说,“交付”会要求我们在每一支广告中,思考我们要传递的信息“究竟对用户有什么价值?”而转换到传播的语境下来看,这与“准确洞察用户需求”的原理不仅没有冲突,而且完全互补。换言之,只有信息更好地匹配到了用户需求(也即用户能感知到信息“有用”),这条信息的传播使命才有可能达成。在这里,“价值交付”和“需求匹配”其实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只是从不同角度去看的同一件事。 由这个细节推而广之地说,由于营销的基本含义就是创造价值、创建认知,因此,越是践行“价值交付”的KPI,就越能促进品牌营销回归本源、赢得顾客。 在这里,还有一个经常会碰到的疑问,那就是如果我们将“交付”设定为营销活动的KPI,又应该通过哪些指标来进行追踪、检测呢? 对此我想说的是,迄今为止,我们的市场营销还没有(或许也不需要)发展到一切都要通过数据来评估的理性高度,而忽视了营销人内心的主观评定。但同时,我们也相信每个品牌都可以基于这一原则,设计出一套更适合于自身业务的、更简单务实的KPI指标。
比如,从SDi来看,假设我们现在将“交付”设定为营销KPI,那么决策者就可以反推,向用户交付了价值、让消费者体验到价值,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很显然,它应该会导致“交互”的增长,这些增长不仅包括销量,还应该体现在用户对品牌的“搜索”、“咨询”以及“推荐”的同步增长上。现在,品牌就可以基于这四个纬度,设定若干指标来对营销活动做出评估。 在这四个纬度之中,SDi认为最重要的评价纬度并不是“销售”,而应该是“推荐”。用户会不会将你的品牌推荐给朋友,或者说,他有多大动力想要将这个品牌推荐给别人,其实最能从根本上反映出用户心中的品牌价值;除去公关、广告这些“外显因素”,品牌真正的“内驱力”,其实主要就是基于口头传播的推荐。 着眼于此,发现营销理论一直建议品牌将“NPS净推荐值”作为评估营销活动的一个重要指标,这不仅仅是因为,NPS的方法,简单到每次只需要问用户一个问题,而更为重要的是,该指标的理论依据与“价值交付”的底层逻辑完全一致(推荐通常是用户感知价值之后的直接反映。)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NPS”是一个动态指标,必须持续使用。比如,在一次重大推广,或重要的产品升级之前,用10%(或品牌认为适宜的其它比例)的用户,来进行一次NPS测试,在结束后一段时间再进行一次。通过两次数据对比,就能够拨开许多复杂指标的干扰,而直接看出某段时间营销活动的本质效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