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李彦宏也指出:“互联网和传统企业正在加速融合,互联网产业最大的机会在于发挥自身的网络优势、技术优势、公司治理优势等,去提升、改造线下的产业和传统产业,改变原有的产业发展节奏、建立起新的游戏规则。 这点非常赞同Robin的看法,未来将没有所谓互联网企业,也没有所谓传统企业。传统企业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工具服务客户,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效率,重新建立一套互联网和传统企业融合的商业规则,也即传统企业应该加速淘汰传统企业。 Robin提到的网络优势、技术优势和公司治理优势,结合自身在传统企业的感触,谈谈个人的理解,从实践角度,我把互联网对于传统企业的价值归结为战略,营销以及流程再造三个方面。 所谓公司治理优势,我理解更多的是一种互联网创新基因,应该归属于战略层面,因为公司的大小,走的远不远归结为思维,从苏宁的云商,京东的LOGO更换,我们所看到的都是企业向综合服务商转型的思维。传统企业更多的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工作按部就班,讲究执行力,但互联网时代需要,需要的是创造力,学习力,自下而上的改造力。这是一种互联网思维,如果传统企业充分借助互联网基因改造,整个企业一定焕发生机活力。 所谓网络优势,不仅仅是卖产品这一个作用,我理解的网络营销至少包含三个层面:1)营客户:对于传统企业而言,尤其是TO B的传统企业,最大的价值莫过于营销,原有的传统销售模式,多以“拉客户”为主,而互联网的核心是“营客户”,由拉到营,互联网可以让传统企业快速触碰到大量原来没有触及的长尾客户;2)打品牌:如果说之前的品牌打造靠的是打广告,那么淘品牌的层出不穷,小米的成功,都并充分证明了利用互联网可以低成本打造品牌,这对于传统TO B企业而言意义重大;3)塑产品:这里指的是通过C2B重塑产品,互联网能够搜集大量长尾数据,这些数据可以反向指导企业生产,在TO C领域被称作柔性供应链,而对于TO B的价值则是从需求端推动社会生产进步。 所谓技术优势,对于传统企业而言,在ERP之后,很多企业也没有在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升级,借助微博、微信、网站、APP等各类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手段服务客户,不仅服务客户的手段多样化,更加节支提效,从表现看,是服务客户的方式变了,但实质上,对于很多传统企业,尤其是TO B企业而言,其实是再一次的企业流程再造。举个例子,以企业采购为例, 某客户采购了10000件货物,发了5000件,还有5000件未发,当需要发货时,客户采购人员A会电话对方的销售人员B,请安排发货,而对方的销售人员B不知道是否发货,于是要致电客服人员C,请求发货,C查询后,再向B确认是否发货,B需要提交流程或邮件确认后,C才请仓库管理员D发货,D发货后,再通知C,C再通知B,B再通知A……。整个流程是一个多人对多人的人人交互的过程,但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技术优势下,所有这些交互都可以被简单“人机交互”微信应用取代,只需通过一个绑定的微信公众账号,所有参与人可查询,发送指令,后台系统自发推送给相关人员。 传统企业应充分利用好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工具,加速自我升级改造,其实这也是一个自我淘汰的过程,这种淘汰从技术,到产品再到思维,无处不在。 结语:美国前十家电商,有7家传统,3家TO B,在中国,会吗? “以电商为核心的互联网甚至是移动互联网”只是工具,怎样用好工具才是核心?也只有能够用好以互联网甚至是移动互联网工具的传统企业才有机会,无论是对于TO C还是 TO B。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