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化的互联网世界已经崩塌,基数庞大的个体用户开始支配互联网,它不由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会为那些巨头的意志所转移。巨头之所以成为巨头,是因为他们比竞争对手更早看到并迎合这些规律。 二、新时代互联网营销的“本质”与“本性” 无论时局如何变化,互联网营销的本质其实从来没有发生过改变——“用户/受众在哪里,营销就在哪里”。 如果受众需求变得更加多元化,用户也分散在碎片化的互联网内容供给之中,那么营销必然也需要多元化,也需要能够触及碎片化的互联网用户。 但显然难度比过去要大。 过去,用户并不分散,基本上处于三个大的内容体系中——导航体系(搜索引擎、导航站等)、门户体系(大门户、垂直门户)、娱乐体系(游戏、视频)。营销则围绕这三大体系展开。而为数众多的中小站,则通过网络广告联盟即可覆盖。 这种情况,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是相似的。 但今天,如果你仍然坚守这些领域,将错失大量的受众。但若想要覆盖所有的受众,则又不得不面对更多内容体系。不仅仅只是导航、门户和娱乐,今天更扩展为信息流、社交、直播、各种内容分发app等等。 因此,毫无意外地,营销所需利用的渠道必然比过去更加广泛,在所有行业中都如此,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自iCDO(公众号:互联网数据官) 多样化的渠道带来了两个后果。第一:差异化营销策略成为可能。营销不再局限于“拓词”、“出价”与“文案”,与受众进行沟通的选项增加,为达到营销目标可以采用的“套路”也变多了。第二:营销能力的差异被进一步放大。对多种渠道的灵活应用尚且困难,考虑渠道之间的关联则更加具有挑战性。套路多是好事,能否学会并用好则是另外一回事。好的营销团队与普通营销团队的产出差异将更加显著。 不过,尽管营销的“本质”并未发生质变,但营销的“本性”却实实在在发生了变化。 互联网营销,在过去的近二十年中,广告是最为主要的营销载体,即使百度在十数年间不称自己是广告,但其属性仍是广告。那时的互联网营销的“本性”是广告传播。但随着近几年受众和用户成为内容的生产者和传播者,互联网营销的“本性”发生了变化,商业性的推广更容易被隐藏在个体生产的内容之中。个体,既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组织,这一界限在今天也被刻意的掩盖了。这时的互联网营销的“本性”是内容传播。 这一本性的变化,客观上削弱了搜索引擎及其他广告传播属性营销渠道的重要性。这是Facebook可以与谷歌分庭抗礼的关键原因,这是今日头条迅速崛起背后的力量,这也是直播一夜之间成为广告和电商重要渠道的深层逻辑,但却毫不奇怪地符合商业社会的进化逻辑——自由、开放的市场是人人皆可进入的,并因人人的进入而创造繁荣。因此,若顺应未来互联网营销的“本性”趋势,对于内容的关注和非商业化元素的挖掘,会比商业化本身更加重要。 三、垄断的“新常态” 不过,自由和开放的市场是否意味着垄断程度的减少?过去十年来,所有的营销人都深受“垄断之苦”。例如,媒体的价格在过去十年内上涨了数十倍,远超通货膨胀,可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相提并论。搜索引擎竞价成本也同样快速提升,尽管仍然是线性提升,但倍数却非常惊人。 今天,供给和需求的不断碎片化是否会弱化垄断? 国内和国外呈现类似的趋势。尽管互联网内容和服务呈现不断的多元化,但由于“生态垄断”的形成,垄断程度并未下降,甚至可能进一步加深了。 例如,尽管内容的供应从过去的搜索和门户转变为搜索、展示广告、视频、内容流和社交,但附着于这些内容的广告生态控制人却并未增加。以美国为例,视频youtube实际是谷歌控制,展示广告最大的广告商是DoubleClick,仍然是谷歌的资产;内容流和社交则是Facebook的天下。整个美国的广告市场谷歌和Facebook拥有超过七成的份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