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公司同期的生产直接人工成本为772.21万,平均到66名生产人员身上则每人年薪为11.70万元;销售职工薪酬为46.35万,平均到6位销售人员身上则每人年薪酬为7.73万元。 作为公司高管,理应比一线生产及销售员工工资要高,而泰达新材高管工资却只有生产人员平均工资的一半不到,这样缩衣节食莫非就是为了让净利润好看一点,从而达到3000万的“创业板门槛”? 可是这样的“高瞻远瞩”,在证监会来看只不过是小把戏。 关联交易存疑 如果说压低产品价格与高管工资从而粉饰利润算是泰达新材IPO的无奈之举,那么下面这件事情,可就有些蓄意了。 在此前的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15年6月,黄山佳联化工将持有的启泰树脂100%股权以1,000万元价格转让给发行人,当时启泰树脂尚未实质运营,2016年6月发行人将启泰树脂100%的股权以1,0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关联方同心实业。请发行人披露收购、转让启泰树脂的原因、价格的公允性、价款支付情况,未来有无购回安排,发行人与上述主体是否曾存在交易、资金往来或共用资产、分担成本等情形。” 犀牛君了解到,证监会提到的关联方同兴实业,系泰达新材第9大股东江雄伟持股25%的公司,而这位江雄伟,也是公司实控人的妹夫。 而泰达新材收购的这家空壳公司,成立时间仅有2个月,注册资本约为800万。而且对于泰达新材1000万的受让价格,公司方面也只简单披露了50万的现金注册资本到位,另外的950万去了哪里,公司却只字未提。 在一年之后,泰达新材将启泰树脂以1080万的价格出售给同心实业,据当时启泰树脂的资产评估价格,该公司净资产已经增加到1004.60万。 溢价200万收购的空壳公司,在经营业绩有所起色的时候,便转手溢价75万卖给关联方,不免让人怀疑有利润输送之嫌。 随着上会失败,泰达新材上创业板所付出的“良苦用心”,也化为了云烟。 从近期IPO被否的案例来看,可以明显感受到,发审委对于财务数据的细节更加关注,毛利率异常、关联交易,粉饰业绩的情况,往往会成为IPO审核过程中的“拦路虎”。 下为此次发审委证监会对泰达新材提出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953.10万元、20,644.40万元和17,534.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1,761.29万元、2,685.62万元和2,689.17万元。(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2016年在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的情况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并未同步下降的原因,管理费用绝对额及管理费用率逐年下降的原因;(2)发行人董监高中年薪最高的为总经理的7.62万元,请发行人代表将高管薪酬和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分析比较说明是否存在刻意压低薪酬增加业绩的情形,发行人的薪酬水平能否保持高管和员工的稳定;(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最后一年银行存款余额仅为597.72万元,但报告期各年均进行大额分红,累计分红5,872.5万元的原因,是否存在通过现金分红支付员工薪酬的情形;(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变动说明薪酬考核体系及其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相关支出的完整性和截止期间认定是否恰当。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主要产品偏苯三酸酐销售价格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的产量、市场销量、占有率远低于可比公司的情况说明:(1)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2)各类产品的投入产出率的变化情况;(3)燃料动力、水电单耗大幅下降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金茂典当46.00%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占比16%,其他股东占比均比较分散。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柯伯成为其董事长和法人代表,占发行人总股本11.56%的董事方天舒也是金茂典当的董事。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未认定金茂典当为控股子公司并合并报表的原因,发行人是否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五星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9.6%的股份。张五星质押所持发行人股份共计369.515万股。其中所持质押的200.00万股股份,为黄山市鑫成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质押所持的169.515万股股份,系为刘杰华的借款提供担保。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该高管人员质押该等股份的原因,所持股权的限制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的稳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