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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漫CEO复盘“王尼玛事件”始末:我给他工作、帮他还高利贷,他却抹黑王尼玛 | 风眼(2)

时间:2017-12-25 08:56来源:我来投稿获取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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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的开始就是一个金融类微博号发了一些微信上面的截图,我们看的时候并没有在意,任何一个人微信上面都可以说自己是王尼玛。而他指控说是我

  这件事情的开始就是一个金融类微博号发了一些微信上面的截图,我们看的时候并没有在意,任何一个人微信上面都可以说自己是王尼玛。而他指控说是我任剑对他进行了监控,我对他人身自由进行限制,一开始我们觉得很莫名其妙,不知道这个消息是从哪儿来的,然后也没有想到大家会比较把这个东西当一回事。

  我们都知道这个人是谁,我们处理了一个员工但不是经我处理的。他说他要离职了,那我们就说你可以离职,但是必须在离职协议上签署一个还款的协议。因为之前他有欠钱,我个人加上我的助理一共给他借了15万块钱。只要是暴走漫画的员工,需要钱的时候我们都会借,比如着急用钱买房、买车等,不只有他一个会这样。但是当你要离职的时候,我们一般要求该员工在离职时把借的钱全还了,或者签署一个什么时候会还多少钱的协议。对于所有借钱要离职的员工,我们都是这么对待的。

  但是他没签任何协议包括离职协议,直接就走了不来上班了,电话也联系不上。当时首先想的就是要不要报警,感觉这是要成老赖了。但是转念一想小孩子这是一时冲动,就说先等等,不着急。然后到20日还是21日,他已经一个星期都不来上班了,那就算是擅自离岗,合同规定擅自离岗超过三天就可以算单方面解约了。

  然后法务和人力资源等部门就给他发了一个短信,就说因为你自己擅自离岗超过期限,已经自动离职了。没想到这件事就变成了他认为我们威胁他的起因。我看所有东西他都发这个截图,就说什么是你逼我的,但是我不知道哪表现出来我们在逼他。我们只是希望他能够和我们签署协议,把还钱的事情说清楚怎么还就行了。

  《风眼》:借给员工的钱一般都是你自己借吗?或者是由公司来借出?

  任剑:一般来说是公司来借。但有时候我自己也会借,因为公司流程特别复杂,如果员工急需用钱的时候,等不了公司,走一个流程要走三个多月,所以员工急的话我也可以直接个人对个人。然后第二个也是我们法务的一个便利吧,个人和个人之间借款可以做到无限连带责任,不还钱直接仲裁就可以解决了,方便一些,也有保障一些。公司和公司之间或者公司和个人之间如果出现不还钱,处理起来就麻烦一点。因为我们也是公司合伙制度,公司借和个人借其实区别没有那么大。

  《风眼》:这个事情发生后,对你来说有什么启发?

  任剑:我觉得第一个启发就是要重视互联网资产的管理。这个员工负责网管的时候也负责机器设备调试,他通过职务便利拿走暴走漫画的两个微博号,熊猫和斗鱼直播账号也被他换了用户名和密码,我们已经通过平台方式追回微博号。所以第一个比较关键的是,以前觉得一个网管来管我们的账号密码系统方便工作,现在看来这需要有流程能让公司管理密码设置、账户名更迭等,比如说你要改一个东西需要走书面申请。以前没有这个流程,一个员工说密码太简单了他要改一下就让他改,然后他自己存下来就行了。现在我们内部改动任何东西都要走流程,这样的话公司就知道哪个账号的账号密码是什么。然后是我们不会再轻易把这些重要文件交给个人去管理,比如通过某个系统实现从中央来管理,每个人有固定的权限。这块我们已经在升级了,也算是给我们敲了一个警钟,公司是基于互联网资产,互联网资产的安全性很重要的。

  第二就是在招聘上,我们也反思这样的员工为什么会被招进公司来。他一开始的确在创业做计算机相关的东西,所以我们觉得过来做网管是非常合适的,所以没有做更多的调查。因为暴走漫画一向讲究的是只看能力不看学历,之前还鼓励大家跨岗,比如真正的王尼玛是汽修专业的,我们的很多主编都是学服装出来的,也有来自新东方的,但没有学炒菜的(哈哈哈哈)。我们拥有专业背景的人只有从电视台里面出来的,比如导演,连摄影也都不是科班出身。我们用人的理念就是做互联网,需要对互联网有很强的感觉,而往往都是在一些不在自己专业里面的人能做出非常接地气、非常有趣的东西,因为他生活本身就很有趣。所以我们原来的招聘一直是不拘一格,我们觉得你有意思,你能跟暴走大家庭在一起,我们就欢迎你。起码我给你两个月的试用期,你用一用,试一试,不行的话大家和平分手,也没什么关系。以后我们会在背景调查上加强,因为除了有手艺之外,更多还要考验你的人怎么样,包括你的负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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