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以为创新就是要做第一个,打第一枪,就是颠覆,是发明,是要做世上从来没有的事。这种对创新的过度与盲目,反倒让一些人的路越走越窄,甚至走入死胡同,无路可走。 想到一个主意,上网一搜,哇,已经有人做了,我没戏了。想做一个产品,淘宝上一逛,哎,有人早就做了,算了。也有人为新而新,这个没人做,我去做,最后跑到寺庙卖情趣用品,跑到马背上被摔死却没捉到鱼。 事实上,从古至今,真正的重点都不在能否打响第一枪,而在于能否比人做得好。 乔布斯就是个为了更好,主动为后的典型。他关心的不是能不能第一个进入市场,而是能不能做出可以打败所有同类的好产品。到了库克这里,多年前就让人急到要替苹果设计新产品和新模型了,但你看他们,到今天还是从容淡定,不急着打响第一枪…… OPPO、vivo的段永平则干脆将“敢为人后”作为信仰。纵观其商业生涯,他都在:研究别人,积蓄力量,把握时机,后来居上。 “我先看这个产品是不是真的很有市场;再看这个行业的对手有哪些人?再看凭我的实力进入,能不能站得住脚?怎么才能建立竞争力;结论是都可以,我就进去了。”从步步高到vivo,段永平都是这个老打法。 4 觉得一个市场有戏,不去打第一枪。 而是忍起,猫起,让别人去打,去培育市场,自己则偷偷学习,悄悄准备。等别人培育差不多了,他也准备差不多了,然后—— 他开始收割市场! 在被奉为制胜圣经的颠覆和创新背后,在马老师从来不看对手的宣扬背后,这一招,其实才是笑到最后的人惯用,也最管用的招。 这一招叫站在先人的肩膀上前进,这一招叫学习别人做自己然后超越别人。这一招叫我没有对手,我只是研究如何超越对手。 如何做到?吕志和强调改良,马化腾说是进化,段永平叫差异化。乔老爷的总结是: “你要熟悉人类在各领域的优秀成果,尝试将之融入你在做的事情里。” 苹果的每一个产品,甚至每一个细节,都贯穿着这个思维:集天下之精髓。也是靠这个,它才纵横天下,独树一帜。 练好这一招,很重要的是,你可以嘴巴上鄙视传统,看不起别人,但从内心虔诚地:向一切优秀的传统和别人学习。 Uber,Airbnb,阿里,他们都强调,我一辆车都没有,我一间房都没有,我一个柜台都没有。意思是,我跟有车的,有房的,有柜台的完全不一样。但从一开始,他们都在向传统的王者学习:如何给人更好的产品、服务和体验。今天,更是在加快加快学习。 这人间的事情,生意,其实也都是从传统中来,又回到传统中去,不断地轮回。 生老病死,爱恨情仇,饱暖淫欲,就这么点事儿,哪有那么多的完全不一样。充其量,也就是一二三四,二二三四,换种方式,改个姿势,再来一次。 就像总是抱怨现在不出伟大思想家,有什么好出的呢?很多事儿2000多年前都已研究清楚了。你现在无论怎么捯饬,句子不是那个句子,意思还是那个意思。 就像马老师说,看到全世界的生意才能做出全世界的生意;在他之前,胡雪岩老师就已经说过,胡老师说的是,看到一个县的生意才能做到一个县的生意,看到一个省的生意才能做到一个省的生意……胡老师之前,2000多年前,也一定有人这么说过,我就不去百度了。 就像团队的大师们经常不吸取教训地问我:这个题材没人写,我可不可以写?那个我觉得好,但已有人做了,还能不能做? 我总是说,事情的关键不是有没有人做过,而是这个事情它本身有没有意思?有没有价值?你能不能做出新意思?做出新价值?尤其是: 做出不一样还特牛逼。 所有的10万+,都可以换个姿势重新写一遍,咪蒙骂你太古板,你去骂她无下限;所有的事,也都能换种方式再做它一次,人家横着走—— 你可以竖着来。 千言万语归到这一句—— 事情之美妙,其关键之关键不在于是不是第一枪,而在你的活儿:是不是真的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