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如果软银财团的投资达成,Benchmark撤回对卡兰尼克的诉讼,卡兰尼克可以保住自己控制的三个董事席位,包括他自己和新委任的两名董事,即便董事会人数扩大到17个席位,他也是控制董事席位最多的股东。 董事会决议中若卡兰尼克重返CEO职务至少需要三分之二董事支持的限制,让他实现“乔布斯式回归”的希望就更加渺茫了。 但是,他在董事会层面也取得了部分胜利:原来董事会议案中“任何以前任职于Uber的人员,只有在获得三分之二董事和66.7%的股东的批准的情况下,才能返任CEO职务”的约定被弱化,去掉了“66.7%的股东的批准”的严格要求,仅仅保留了三分之二董事批准的要求;此外,新CEO原本打算获得提名董事权力的方案也没能最终实现。
后记:关于创业公司控制权的经验教训 对于创业者,我们重复简法帮《切勿矫枉过正!Uber创始人被炒之后,再议创业公司的控制权》一文中关于控制权的简单思考: 像卡兰尼克一样,明星创始人应该从他的经历中看到,控制权的法律设计具有自己的局限,再完美的机制设计在公司需要投资人输血时都会不再性感,准确地说是很无力。 对于更多的草根创业者来说,不必邯郸学步效仿卡拉尼克之类明星创始人的超级投票权做法,在没有选择投资人机会或者公司融资金额不大释放股权比例有限的早期阶段,不要在浪费太多时间琢磨AB股的含义和做法,控制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就已经足够现实了。 对于投资人,一方面可以从Benchmark的经历中反思,投资人在追逐明星创业项目时也需要衡量一下过分让渡控制权给创始人可能面临的投后风险和代价,另一方面也需要谨慎反思这家基金在与创始人争夺公司控制权中的激进方式所存在的问题。 最后,笔者忍不住想起常常给孩子阅读的日本漫画家黑川光本的恐龙大陆绘本——《三角龙的大决战》,三角龙群带领其他植食恐龙大战肉食恐龙军团之后,一望无际的绿色大地展现在三角龙群面前,前方等待它们的又是什么呢?现在,Uber这头独角兽经历了一场控制权大决战之后,瞭望着一望无际的IPO新天地,恐怕也免不了有同样的疑问,前方等待这家公司的又会是什么呢?至于Uber控制权大决战中的角色扮演,谁是哪种肉食恐龙而又有谁是哪种植食恐龙?就要看读者自己的想象力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