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家》杂志8月刊中,桔子水晶酒店创始人吴海撰文讲述了自己的融资故事。他基本上和投资人聊一次之后就拿到了Term Sheet(投资意向书),但他清醒地知道,Term Sheet本身是无责任的东西,潜在投资方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毁约。 “对于创业者而言,拿个Term Sheet没什么好自豪的。首先要看条款怎么样,更重要的是,你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为了先跟你谈,把你绑定而签的Term Sheet。另外,最后能不能给你钱才是真的东西。”他说。 实际上,大部分机构给投资意向书比较谨慎,但也有些机构比较随意。周翔结合华兴资本撮合过的项目分析,美元基金机构给出投资意向书之后,最后不投的比例大概在30%左右,而本土人民币基金最后不投的比例最高达80%。 不止一位创投人士告诉《创业家》记者,某家近年来风头很劲的人民币基金为了抢项目,曾经一上来就给项目很高估值,但最后不投的比例比较高。 本期封面专题《银杏困境》一文中提到的银杏资本作风也很猛,上来就以高价诱惑小创业者不要再跟别的投资人谈了,但当创业者真的拒绝掉其他投资人之后,却被冷处理,对方最后以“另外一个团队准备投竞争对手”、估值打七折等理由拒绝投资。 伊美尔创始人李宾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上来就飚出一个很高的价码,吸引创业者和他谈。等到其他投资人陆续退出,创业者选择余地变小时,开始以各种理由杀价。” 对于投资人给出投资意向书之后,反过来压价和迟迟不落定的策略,快播创始人王欣表示理解,并称之为“合理”战术。“投资者也是打工,他希望利益最大化。”他说。 君联资本刘二海对某些同行的此类行为深恶痛觉:“我相信,有点儿品牌的公司都不会乱给意向书。啥都不知道就签,这样的公司往往是有问题的。其实这个世界很多东西不是法规能规定的,而是自己的操守。品牌怎么出来的?品牌就是这么出来的,如果(投资人)经常发一意向书,然后取消,(再发一个)再取消,总这么干,大家知道这公司扯蛋,他们的意向书其实就是垃圾,什么也不是!” “如果签完投资意向书了,找其他的竞争对手聊,或者转投其它竞争对手,这是不应该的”,启明创投童士豪也说,“我们签投资意向书的时候,基本对这个公司是很严肃的,除非他有财务的瑕疵,有严重的失控,不然不会(不投)。” 对赌是行规还是毒药? 缺乏耐心,对创业团队的经营目标设定脱离企业发展规律;要求业绩对赌。 《创业家》调查显示,有20.65%的创始人投票非常厌恶上述行为。 投资人动辄以“这是行规”提出对赌协议,既是压低估值的策略,也是在创始人头上戴个紧箍咒。 快播创始人王欣2009年融A轮的时候,一家著名VC提出了对赌条款。 当时,快播已拥有六七百万同时在线用户,融资目标是400万美元,出让20%股份。王欣表示,这个价格挺低,但是给投资人决策的时间只有一个星期。 于是,投资人希望拿5%的股份对赌。但王欣不喜欢对赌。他说,如果签了对赌协议,一味追求业绩,对业务上的创新和调整都不会考虑太多,可能就失去机会,最终投资人也输了,“对赌绝对是双输,我觉得对于创业型公司非常不合适。” 最终,王欣宁愿直接损失2.5%的股份,以22.5%的比例成交。诸多前车之鉴,大概是王欣宁愿在股份上让步,也希望远离对赌的原因之一。 从俏江南张兰、爱国者冯军(微博)等明星创始人,到名气不那么大的尊酷网侯煜疆、红孩子李阳等创始人,都与PE或VC签下对赌协议,并深陷其中。 张兰2011年8月公开抨击鼎晖,称引进鼎晖是俏江南最大失误。其原因在于俏江南上市计划受挫,愿赌服输的话,需高价回购鼎晖投资的股份。冯军至今不肯对外披露与鼎晖对赌细节,但爱国者总裁曲敬东、副总裁黄辉华等高管的出局或离职,从一个侧面说明他的日子并不好过。 侯煜疆在A轮融资时引入好望角启航电商基金,同时附带对赌条款,结果公司业绩未达设定目标,侯煜疆损失个人股份并最终出局。而《创业家》曾报道,红孩子在对赌协议中承诺了高销售额,不得不发动一切力量去做大规模,“拿了VC的钱就意味着走上快车道,要么做大IPO,要么死掉”。 华兴资本周翔认为,对赌存在诸多弊端。其一,对赌一般以业绩增长为目标,对很多初创公司来说,业务模型还可能需要不断变化,比较难实现;其二,对赌要求公司一切的资源和团队围绕业绩目标运转,往往导致公司管理变形;其三,一旦达不到目标,容易导致核心管理团队动荡。 当然,也有圈内人士肯定对赌的作用。8月23日,深创投华北总经理刘纲就在一次创投论坛上说,对赌是风险投资对于企业估值一个重要的理论工具,应该充分受到尊重,而且“我们尊重了企业家,尊重了它未来企业成长性”。 输送个人利益 在投资过程中谋求个人利益,如个人占股、回扣、利益输送等。 《创业家》调查显示,40%的创业者投票非常厌恶谋求个人利益的行为。 在创投圈,确实有些投资人要到期权以后“放在自己口袋”。 在雷士照明风波中,赛富亚洲创始合伙人阎焱(微博)与另一合伙人林和平被曝2006年投资雷士照明时“索要3%期权”。 阎焱随后公开回应称,合伙人拿董事期权是行业惯例。此言论在创投圈引发热议。多位创始人和投资人告诉《创业家》,VC合伙人投资时从被投企业拿期权的现象确实存在,但并不普遍。某家知名互联网企业创始人表示:“阎焱说这个是行规,肯定站不住脚。当董事已经有董事年金,也可能会象征性地给你发期权,但肯定不能(多到)按百分比算的。”童士豪也说,启明创投基本上在投资的时候不拿期权。 8月17日,雷士照明小股东和君创业与董事会公开对话,阎焱承认他和另一位同事当年各占了1.5%,并强调是商业谈判的结果,而且“在投资上这是非常常见的”。 此外,阎焱透露,赛富在中国投了150家企业,其中给赛富合伙人期权的有大概100家之多。他还说,获得的董事期权中,50%要返回基金,“剩下也不是我的,大家要分的”。 据雷士照明内部人士对媒体披露,阎焱与林和平拿到期权的价格是每股0.5港元。按照雷士照明上市时每股2.1港元计算,阎焱和林和平合计5500股,获浮盈8800万港元之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