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不会左右销售竞争输赢的新功能,在购买决策中被忽略不计,消费者几乎完全由价格左右,同时,新功能令成本增加,导致利润下降,而消费者又要求压低价格,换句话说,市场已被“同质化”,在位企业因此开始变得容易被颠覆。 通常当一款低端新产品以明显低得多的价格打入市场,瞄准需求被现有产品过度满足的客户时,就会发生颠覆;新技术常会带来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产品,但还未成熟到足以与市场上已有产品的质量相匹敌,但不总是如此;例如,晶体管没有真空管那样好的高保真音色性质,但体积和产热更小,这让其相对于便宜、低音质的微型晶体管收音机来说更理想,在20世纪50年代,小孩也能买得起一台收音机,而且携带非常方便。 2、动机的不对称性 克里斯滕森解释了“动机的不对称性”是造成颠覆的原因之一,因为大企业能看到变化在发生,但缺少去争夺低利润、低端利基市场的动力;另一方面,对颠覆者来说,低端代表着走量销售,而且即使质量低,市场还是很欢迎,否则用户面临的就是徒手解决或不解决问题;在低端颠覆中,大公司几乎从不想争取利润低甚至会造成亏损的小众市场,这就是为什么在上图所示的模型中,当竞争从底端开始时,获胜的几乎总是颠覆者;反之,若新企业试图攻击大企业的强项,用“更优秀”的产品瞄准高端客户,那么几乎总是大企业赢,因为大企业不仅有动机,而且还拥有更好的资源;因为新市场颠覆的动机不对称性,对大企业来说,新市场创新的投资风险通常较大,但创新者则完全做好了不顾一切承担风险的打算。 大企业会认为,与自己的先进产品相比,颠覆性创新常常就像“玩具”,他们要么不能、要么不屑与所谓低利润的垃圾产品一争高下,且不想因瞄准低端市场而拉低了品牌定位,但是,由于这些产品价格低廉,且“刚好”总比什么也没有好,因此会占有低端小众市场;在产品推出后,颠覆者像大企业一样开始不断改进,这使越来越多现有市场中需求被过度满足的客户宁愿用更低的价格购买质量较低或功能较少的新产品;最终,颠覆性创新将能够满足多数市场的需求,用户便开始集体弃用主流产品,转向更便宜、更简单、更便捷的产品。这就标志着,主流产品被挤出市场主导地位,或被“颠覆”了。 3、“颠覆式创新”是指新创企业 在克里斯滕森原创的这个理论中,特意强调,“颠覆式创新”是指新创企业,针对边缘市场顾客,以低价为武器,展开的圈地行为——而这些边缘型顾客,原本是主流巨头主动放弃的、嫌利润太薄、不太乐意尽心服务的那群人——所以在早期,巨头并不搭理这种来自边缘的竞争,因为巨头仍然守得住客户群最庞大、利润也最丰厚的主流人群、主流市场。只不过,伴随着时间推移,挑战者在为边缘客群提供边缘产品时,逐渐玩出了新内功,而新内功又带来各种新花样,然后雕琢出成本结构变化,逐渐地,开始能抢夺主流客群啦!等巨头反应过来时,发现怎么打法完全不同呢?大家的运行机制,从内核就截然不同,导致招法大变,也就是说,巨头并不能模仿低端挑战者的整个运营链条,及成本结构,从而导致节节败退,最终被颠覆。 我们看身边案例,淘宝就是个完美的颠覆式创新案例,淘宝在2008年以前,都是个“为边缘人群提供边缘产品”的平台,是各种大学生、宅男购买水货手机、义乌小商品的好地方,2008年以后,才羽翼丰满,开始双线进发:其中一条道路是“边缘人群买主流商品”,就是那些大学生、宅男们,开始购买一些原本在百货公司、Shopping Mall里才购买的品牌商品了;另一条路是“主流人群购买边缘商品”,比如我的一个朋友就是那一年开始用淘宝的,买啥呢?加拿大的维生素、放耳机的木架子等不方便在传统渠道买到的古怪细分产品;再过三年,淘宝这两条道路,终于在终点汇合,主流人群购买主流商品,当然,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后来的事情了,双十一的一天卖掉上千亿。 4、在位企业的“阿喀琉斯之踵” 大数据时代:2050年,信息量将达百万兆兆,大得超越了我们的描述范围,它的扩张是爆炸性的,所以,你的生意现在是个数据生意! 云端:共享资源,云计算和云储存有人际网络效应。 量化生活(quantified-self):科技产品可以记录追踪身体,生活,行为,健康,可穿戴设备,量化器,植入身体。 无处不在的跟踪:相机无处不在,数码监控加上60亿台摄像手机。一旦有意思的事情发生,就有人记录。 可穿戴式设备:用了这些产品,你就可以看到现实世界之上的数据世界,你就可以获取这些现实事物的数据,同时感知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 新介面:此技术还没成熟,这些东西不太主流,很边缘化,比较像玩具。但它们都是颠覆性技术。 (责任编辑:admin) |